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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湖南师范大学2021年校级规划教材立项和结题验收结果的通知

各二级单位:

为贯彻落实《全国大中小学教材建设规划(2019-2022)》《湖南师范大学一流本科教育行动计划》(校行发〔20196号)等文件精神,适应当前高等教育教学改革发展新形势、新要求、新目标,提升教材质量,充分发挥教材育人功能。学校组织了2021年校级规划教材申报立项和已立项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经专家评审,确定立项2021年湖南师范大学校级规划教材49种(详见附件1);通过结题验收的教材3种,14种教材暂缓结题,32种教材申请延期(详见附件2)。

立项教材要严格遵循《普通高等学校教材管理办法》(教材〔20193号)和学校有关教材管理规定的要求,按照建设计划做好教材编写出版工作。各二级单位要强化管理,对教材进行把关审查,确保教材的政治方向和价值取向,督促和指导教材负责人按计划完成教材建设任务,学院要以教材建设为契机,进一步推动课程建设和专业建设,为一流本科人才培养夯实基础。

为确保教材建设质量,学校将在2年建设期满后开展结题验收工作,提交样书则视为通过结题验收。对于未按期完成建设任务的,学校将撤销教材立项,并收回已拨经费。对于2019年已立项的14种暂缓结题教材和32种申请延期教材,明年12月底前提交纸质样书2份即认定为通过结题,否则项目将予以撤项处理,并追回经费。

附件:

 附件1:湖南师范大学2021年校级规划教材立项名单.pdf

 附件2:湖南师范大学2021年已立项教材结题验收结果.pdf



湖南师范大学 

20211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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