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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2年度本科专业设置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开展2022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工作的通知》(附件1)等文件精神,学校将组织开展2022年度本科专业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目前我校共有本科专业94个,招生专业86个,学校《“十四五”事业发展规划》提出本科招生专业要控制在80个以内。各学院应主动淘汰不适用经济社会产业发展的专业,主动申请撤销停招5年及以上的专业,推动专业升级换代。重点整合、建设好已有专业,慎重增设专业。

2. 拟增设的专业必须符合学校总体办学定位和学科专业建设规划,以需求为导向,服务国家战略、我省“三高四新”战略和优势支柱产业发展,符合“四新”建设要求,体现学科交叉融合特点。申报增设专业的学院应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附件3)和《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2012年)(附件4)等文件精神,认真分析学院现有专业办学情况、办学基础,对拟增设专业的必要性、可行性、预期毕业生就业前景等相关情况进行充分调研、周密论证,并形成论证报告报学校审批。

3. 拟增设专业要坚持对标《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及认证标准,贯彻OBE理念,科学设置培养目标和课程体系。专任教师(一个教师只能归属一个专业)、教学用房、图书资料、仪器设备、实习基地等达不到《普通高等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指标(试行)》规定合格标准的专业,不得申报增设。专业偏多、整体生师比偏高或现有专业社会需求不足且又没有采取退出举措的学院不得申报增设专业。

4. 在符合上述条件的基础上,各学院申报增设的专业原则上不超过1个,对主动优化调整、停招撤销不适应市场需求专业的学院,优先其增设学科交叉融合和重点领域急需的专业。教务处将根据教育部、教育厅的要求,组织专家对拟增设专业进行严格审核把关,并报学校审定。

5. 拟申报增设目录中的专业,实施在线填报,有申报意愿的学院联系教务处教研科,申请设置学院二级账户,学院指定专人(教务办老师)管理账户并上传学院申报材料,材料须根据填报系统说明及要求填写。经学校评审同意增设的专业,由学校正式在线提交并报送相关纸质材料至教育厅。

6. 根据教育部文件要求,所有申报专业必须在教育部网上服务大厅和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公共信息服务与管理平台公示一个月,请申报增设专业学院务必认真审核材料,确保材料客观真实。

7. 请拟增设专业的学院于720日前完成在线填报,并将以下材料经分管教学院长审核签名,加盖学院公章后交教学教材研究科,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jyk211@126.com。联系人:刘老师,电话88872218,逾期不予受理。

需提交的材料:

1)拟增设专业论证报告;

2)《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申请表》(由系统导出,一式三份,含相关附件);

3)《学院所有专任教师基本情况一览表》

4)《学院折合在校生人数统计表》

5)《学院近三年招生录取与就业情况一览表(以招就处公布信息为准)》

6)《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申请汇总表》


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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