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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3-2015年度湖南师范大学校级规划教材评选的通知

各院(部):

教材建设是本科教学建设的重要内容。为充分发挥优秀教材的辐射和带动作用,进一步推动我校教材建设,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根据《教育部关于“十二五”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教材建设的若干意见》(教高[2011]5号)和《湖南师范大学关于本科教材建设与管理的若干规定》(校行发教务字[2005]98号)文件精神,学校决定开展2013-2015年度湖南师范大学规划教材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和条件

(一)申报范围

1.凡我校教师任第一主编(或未设主编但任第一编著者)或由我校教师任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教材编写首席专家,2013年1月至2015年12月间正式出版的文本教材(不包括学术专著)。

2.2013年至2015年修订再版的教材,修订内容需超过三分之一以上,且质量有明显提高。

3.套书和系列教材按单本申报。

(二)申报条件

参加评选的教材应符合以下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符合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正确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阐述本门学科的基本规律。

2.具有与本门学科发展相适应的科学水平,体现先进性和科学性,有较强的理论性和系统性,能够正确地阐述本门学科的科学理论和概念,贯彻理论联系实际原则,在教学上具有较强的实用性。

3.符合本门课程在教学计划中的地位和作用,要求恰当,取材合适,内容阐述循序渐进,富有启发性,具有可读性,便于自学,使学生能够掌握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

4.文字表述准确、流畅,符合规范化要求;插图正确,文图配合恰当。有多媒体辅助教学课件的,文、图、声音配合得当,科学准确。

5.以下教材予以优先考虑:

(1)适用公共必修课程专业基础课程的教材;

(2)被校外广泛采用,社会效益好的教材。

6.2013年1月至2015年12月期间入选《“十二五”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国家级规划教材书目》的教材;由我校教师任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教材编写首席专家的教材,需填报相关表格,学校以认定的方式进行评选。

二、申报工作要求

(一)各院(部)组织教师申报。

(二)申报材料要求。

1.申报人填写《湖南师范大学规划教材申报表》(附件1)。

2.《湖南师范大学规划教材申报同行专家评议表》(附件2)(请1-2名副教授以上同行专家对申报教材进行评议)。

3.《2013-2015年度湖南师范大学规划教材申报汇总表》(附件3)。

4.申报教材样书1本(套),教材发行、使用情况及相关材料。

(三)各院(部)须认真审核所有材料,并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上述所有材料的纸质版由院(部)教学委员会主任签字,加盖院(部)公章后,于2016年6月10日前交教学教材研究科209室,每一位教师的材料须用独立的牛皮纸资料袋装好,并在正面粘贴申报书封面。电子版发送到jyk211@126.com。逾期作自动放弃处理。联系人:彭磊;电话:88872218。

三、评选程序

(一)教务处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

(二)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进行审议和评选;

(三)学校审定评选结果并发文;

(四)根据评审结果对获选的规划教材进行相应奖励。

教务处

2016年5月20日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