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加强教学工作的信息反馈,及时了解教师和学生教与学的状况,进一步完善教学质量监控体系,充分发挥学生在教学活动中的主体作用,学校决定招聘一批教学管理学生信息员。根据《湖南师范大学教学管理学生信息员工作条例》(校行发教务字〔2004〕202号)文件精神,现就招聘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工作职责
教学管理学生信息员的主要职责是:收集学生对教学和教学管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反馈给教务处(评建办),为校领导、教务处(评建办)决策提供信息依据。其他职责参见《湖南师范大学教学管理学生信息员工作条例》(附件一)。
二、 招聘对象
2015、2016、2017级在籍本科学生。
三、 招聘名额
各学院各年级(大一、大二、大三)招聘2-4名。
四、 招聘条件
1.有较高的政治思想素质,拥护党的各项路线、方针和政策,遵守校纪校规。
2.学习态度端正,学习成绩优良。
3.遵守学生行为规范,尊敬师长,有良好的思想道德修养和行为习惯。
4.有参与教学管理的积极性,有较强的奉献精神。
5.有广泛的群众基础,注意听取学生意见并为学生服务。
6.具有较强的写作能力、调研能力、协调能力和计算机操作能力。
五、 报名方式
1.学院推荐。由学院推荐2-3名符合聘任条件的,能力突出且自愿成为教学信息管理员的学生,填写《湖南师范大学教学管理学生信息员推荐表》(附件二),电子版发至hsdxxshxxb@163.com,纸质版由学院签字盖章后交至各院学生会学习部。
2.自主报名。凡符合聘任条件的学生均可报名,填写《湖南师范大学教学管理学生信息员报名表》(附件三),并把电子版发至hsdxxshxxb@163.com。
六、 选拔方式与待遇
1.教务处将按照择优录取的原则对所有报名的学生进行初选,进入初选名单的学生将被通知参加教务处组织的见面会。其中,学院推荐的学生和往届教学管理信息员优先录取。
2.出席见面会的同学将被聘为教学管理学生信息员,由教务处颁发聘书,享受相应待遇,聘任期为1年。
3.信息员两次以上无故不参加信息员活动、对教务处布置的工作不能及时有效完成或违反校规校纪,教务处将有权解聘。
4.待聘期将满,届时会评选校级优秀教学管理学生信息员及校级优秀组织单位,并颁发证书和奖品以资鼓励。各学院依据《湖南师范大学本科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予以奖励。
七、 报名截止日期
2017年11月22日。
八、 咨询方式
电话:0731-88872964
咨询时间:工作日8:30—11:30,15:00—17:30
九、 不尽事宜另行通知。
湖南师范大学教务处、评建办
2017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