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
2008年以来,我校根据《湖南师范大学关于教学团队建设的实施办法》(校行发教务字[2008]74号)精神,先后立项建设了一批校级教学团队,其中一部分团队已批准为省级、国家级教学团队立项建设。为及时了解教学团队的建设进展情况,认真总结并推广成功经验,充分发挥团队的示范辐射作用,学校决定组织开展校、省、国家三级教学团队建设情况的阶段性总结与检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今年将重点对2009年批准立项的教学团队进行检查。当年批准立项的省级、国家级教学团队请按照湖南省教育厅的文件《关于开展省级教学团队建设情况阶段性总结与检查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12〕80号)要求检查评估。
2、请各院(部)督促和指导上述团队对立项以来的建设情况进行全面总结,既要认真总结团队建设发展和运行管理的成功经验,又要客观分析存在的问题与不足,学校将组织专家对各团队进行检查、评估。并将根据团队的建设成效、示范作用发挥以及后续建设方案等情况,结合学校专业建设与专业综合改革等工作,择优(不超过当年立项建设的省级团队数的50%)向湖南省教育厅推荐部分优秀团队。
3、请相关院(部)于 3月26日前将相关教学团队阶段性总结报告与检查材料上报教务处教学管理科。2009年立项的校级团队请填报《湖南师范大学校级教学团队阶段性总结报告》(见附件1),2009年获批立项建设的省级、国家级教学团队请填报:《普通高校省级教学团队阶段性总结报告》(见附件2)以及经验交流材料(约4000字左右)。以上材料均需纸质版且加盖学院公章,一式两份,同时发送电子文档至:78075230@qq.com;联系人:周律;电话:88872120。
4、各院(部)要加强组织管理与指导,进一步加强各级教学团队的建设,切实发挥各级教学团队在学校师资队伍建设方面的示范引领作用。
教务处
二〇一二年三月五日